今天是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检察动态 >> 工作动态 >> 阅读全文

学习观摩拓思路,交流互鉴促提升——兴宁市检察院到梅江区检察院交流学习

发布时间:[2024-03-28]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1329

3月21日,兴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宙率班子成员、部室负责人一行到梅江区检察院开展交流学习活动。梅江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国锐,在家班子成员和部室负责人一同参加了活动。

景仰先贤,传承致远

交流期间,两院干警一同前往刘复之故居参观学习。在讲解员的带领下,参观故居内陈设,共同聆听刘复之故居——“七贤居”的历史、刘复之先辈参加革命及其在公安部、最高检工作的生平事迹,缅怀其为革命胜利和政法事业发展所作的卓越贡献,传承其“爱国爱家、大公无私”的精神。

1A1A7045_副本.jpg

实地参观,“未”爱同行

随后,两院干警参观了东山书院(“向阳树”未爱守护联盟教育实践基地)和梅江区“向阳树”法治教育基地,直观感受和听取梅江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及“未爱守护联盟”品牌工作开展情况。在法治教育基地,两院干警还对功能区设置、沉浸式普法教学进行深入交流探讨。

光影魔术手拼图.jpg

互学互鉴,交流提升

最后,兴宁检察一行来到梅江区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听证室等办案功能区。两院内设部门还进行对口学习交流,就具体业务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相互答疑解惑、互学互鉴。

双方面对面交流、相互“传经送宝”,有利于拓宽检察工作思路、更新业务办案理念,将交流成果转化为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的具体思路和务实举措,为推进两地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增添了新动力。

下一步,梅江区检察院将以此次交流为契机,深化协作、取长补短,把交流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以高质效履职助推梅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