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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暨《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宣讲报告会

发布时间:[2023-10-18]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6726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好用好《习近平著作选读》,近日,梅江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暨《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宣讲报告会,邀请区委宣讲团成员李琼作专题辅导报告。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国锐主持,全体检察人员参加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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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会上,李琼从“《习近平著作选读》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学什么)”“用‘四个结合起来’系统理解整体贯彻(怎样学)”“著作选读的出版意义(为什么要学)”等三个方面进行深入解读,宣讲主题鲜明、内容详实,为党员干警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提供了理论和实践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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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国锐检察长指出,全院干警要深刻认识《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出版发行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的重要性,以此作为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始终带着嘱托学、带着感情学、带着责任学,在学与用的结合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

一是以学铸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理论武装,不断筑牢政治忠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二是以学增智。要从党的科学理论中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不断提高服务高质量发展本领、司法为民本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高溯源治理的本领;三是以学正风。深刻体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蕴含的务实作风、清廉作风、俭朴作风,在主题教育中进一步转作风、树新风;四是以学促干。要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增强干的动力,形成干的合力,把主题教育开展的成效转化为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检察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