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之星——黄浩
黄浩,梅江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200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从检16年来,他始终牢记初心使命,恪尽职守,敢于面对困难、挑战困难,2019年以来,共办案477件,办案量位居部室前列。良好的法律素养和长期的一线办案经历,让他在办理复杂疑难案件方面练就了过硬的本领,2022年上半年,被抽调到市检察院办理重大涉恶案件。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他的工作追求。他深知刑法的终极目的不是打击犯罪,而是预防犯罪。提审犯罪嫌疑人时,他循循善诱,阐明利弊,引导他们迷途知返;出庭公诉时,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被告人认罪伏法;参加普法宣传活动时,他耐心倾听、详细解释,用通俗的语言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在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他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做到“情理法”相统一,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情和检察的温度。如在办理的一起因邻里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时,69岁高龄患病的女犯罪嫌疑人,在与邻居多次沟通无效的情况下,将被害人打成轻伤。公安机关多次对当事人双方调处无效,他得知后,本着“冤家宜解不宜结,解铃还须系铃人”的出发点,多次上门探望被害人,耐心细致地为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力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案子办结后,了解到被害人家庭生活困境,又帮其申请司法救助款8000元,使被害人既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又充分感受到司法温情,被害人及亲属专程到检察院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11·20”疫情发生后,黄浩同志积极响应组织号召,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前往封闭管控区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用热心真诚的服务,与广大干部群众一道,为抗击疫情贡献力量。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展望未来,黄浩将牢记初心使命,努力工作,在检察事业的长河里继续奔涌向前!
2010年参加梅州市全市侦查监督业务技能竞赛获得第一名,并被授予“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荣誉称号;2017年被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授予个人嘉奖;2018年在梅州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中获得“优秀公诉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