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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检察院念好“四字诀” 狠抓“三个规定”贯彻落实

发布时间:[2021-06-10]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6897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梅江区检察院针对在执行“三个规定”中重视不够、填报不规范,公众对“三个规定”知晓度不高等问题,推行“学、宣、警、督”四字举措,内强认识,外树监督,确保“三个规定”在梅江检察落实到位,营造风清气正的检察生态。

 一、强化学习,推动制度规定入脑入心。

 区检察院积极通过党组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党小组会、员额检察官案件讨论会等组织专题学习,召开“三个规定”宣讲会进行专题解读,向检察人员讲清楚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说明白不如实填报的责任后果,引导检察人员提高政治站位,消除思想顾虑,主动如实填报。在办公场所悬挂“三个规定”宣传标语、组织检察人员签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进一步提高检察人员执行“三个规定”的自觉性和严肃性,为干预过问案件拉起一道“警戒线”。

 二、强化对外宣传,营造逢问必录、主动填报的良好氛围。

 该院制定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三个规定”宣传方案》,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一是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探索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三个规定”宣传。推出“三个规定”情景剧、宣传海报,在区政府大院门口和机关办公大楼LED屏幕滚动播放,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向社会广泛推送。制作宣传彩页,在志愿活动、法治宣传及进机关宣讲期间发放,强化理念认同,增进制度理解。二是为全院检察人员定制手机彩铃,提醒干警及亲友严禁过问干预案件办理及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体现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坚决态度,为检察干警廉洁从检、公正司法筑起“防火墙”。三是检察长到党政机关宣讲“三个规定”。按照上级部署,该院检察长走进区人大、政协等9个党政机关宣讲“三个规定”,进一步形成落实“三个规定”的鲜明导向和强大声势,营造全社会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提升非政法系统党政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

 三、强化警示教育,明法纪、知行止、促自觉。

 为推深做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运用反面典型深化警示教育,以案例明法纪、知行止、促整改,该院召开了落实“三个规定”警示教育会,通报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对照自查,汲取教训,进一步筑牢干警对党忠诚、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

 四、强化监督,推动工作部署落实落细。

 一是在办案中向案件当事人和与案件有关的人制发《“三个规定”告知书》,明示在检察机关审查案件过程中,应当遵守“三个规定”要求,不得干扰检察办案活动,不得向检察人员说情打招呼,不得违反规定转递材料或打探案情,不得在司法活动中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对办理的案件实行一案一告知,并将告知情况随案卷归档。同时向当事人说明了获取诉讼信息的正常渠道,确保当事人向检察机关投诉有人受理、提出疑问有人答复、递交材料渠道畅通,从而有效压缩违规说情、接触交往等违反“三个规定”行为的空间,为干预过问案件筑起一道“防火墙”。二是组织干警家属签订《承诺书》,号召干警家属对检察人员执行“三个规定”情况进行监督,及协助做好“三个规定”宣传,承诺坚决做到不接受他人请托、不询问、打探案情等干预司法的行为,不以“感情”、“亲情”为借口怂恿亲人过问案件、干预插手案件办理或利用职务谋取不当利益。三是通过门户网站、“两微一端”、梅州广播电视周报等平台向社会公众公布干警违反“三个规定”的线索举报电话和邮箱,通过社会监督,倒逼检察人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规范司法行为。

 通过开展“三个规定”“学、宣、警、督”四字举措,进一步提高了该院全体检察人员政治站位,增强了主动填报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同时该院将以推动“三个规定”工作迈上新台阶为突破口,以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