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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检察院与区妇联“联手”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0-04-29]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6707

 为进一步深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我院联合区妇联建立全市首个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4月27日下午,合作机制联签仪式在我院举行,区妇联主席丘惠玲、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云天代表共建单位签署合作机制,我院第一检察部、未检办干警、社工与区妇联、镇(街)有关妇联干部参加了联签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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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作机制就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联动、推动涉案未成人司法保护制度落实、法治宣传与犯罪预防、会商联络、交流培训等联动合作工作机制作出具体规定,旨在加强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协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强化未成人保护专业化建设,推动构建社会支持体系,促进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为妇女、儿童提供全面、综合、有效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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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签仪式后,参会人员围绕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落实进行了交流座谈,未检检察官就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被害人救助支持等方面对基层妇联干部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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