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检察动态 >> 工作动态 >> 阅读全文

我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第十批指导性案例

发布时间:[2018-12-13]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6476

微信图片_201812281051372.jpg

12月10日下午,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明仰主持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高检院第十批指导性案例。

微信图片_20181228105137.jpg

会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瑞环带领大家对照条文学习了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重要内容,对最高检发布的第十批指导性案例进行逐一解读,要求各科室要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两法”及第十批指导性案例,确保法条使用过程中不出现差错,注重指导性案例在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方面的指导作用,合理运用指导性案例中的经验做法和其中蕴含的理念方法,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

微信图片_201812281051371.jpg

黄明仰检察长在会上强调,全体干警要充分认识“两法”修改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要逐条认真学习,准确把握立法精神,深刻理解各条款的含义,抓好贯彻落实。同时,黄明仰检察长对年底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在年底冲刺阶段,各科室要对照年初计划,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当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传达学习并交流心得体会,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学深悟透;三是要做好年终总结工作,科室、干警及临聘人员均要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存在问题,用总结来改进工作,提升素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