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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听证会化解邻里纠纷

发布时间:[2018-10-22]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7259

9月25日上午,在长沙镇某村委会内,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召开不起诉听证会。由于此次案件是因邻里纠纷而起,为有效化解邻里纠纷,修复邻里关系,承办检察官选择在双方当事人所在村委举行会议,并邀请了公安代表、律师代表、村委会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双方当事人参加此次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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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首先介绍了主要案情:2017年7月7日晚上,犯罪嫌疑人李某甲与李某乙兄弟二人在家门前喝茶聊天,李某乙见被害人李某兵从家门前经过,遂邀请李某兵喝茶。后李某乙与李某兵喝了几杯酒,并发生口角,随后扭打在一起,李某甲见状拉开扭打的二人并用拳头击打李某兵的面部。经鉴定,李某兵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案发后李某甲与李某乙主动投案自首,赔偿了李某兵25000元并获得了其谅解。

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是由于邻里间纠纷引起,李某甲、李某乙均已是花甲老人,并患有不适宜羁押的疾病,且案发后能够自动投案,到案后认罪态度良好,有悔罪表现,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根据法律规定,符合不起诉条件,可对李某甲、李某乙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过程中,公安代表、律师代表、村委会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双方当事人对不起诉意见均无异议。各方代表纷纷对该案件拟作不起诉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表示同意检察官的处理意见。

办好一个鲜活的案例胜似一沓子文件,此次不起诉公开听证,是该院规范行使不起诉裁量权,着力增强不起诉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积极尝试。通过多方代表集体发声,既能拓宽群众了解案情、参与监督的渠道,又能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得到了案件当事人和第三方代表的一致认可,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促进了社会与邻里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