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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办理首宗涉外国人犯罪的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

发布时间:[2018-01-31]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5756

近日,我院对一起越南籍男子杨某抢劫案中的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成功发放救助金10000元。

据悉,本案犯罪嫌疑人杨某,越南籍,非法进入中国境内,曾在未成年被害人刘某家帮工修屋顶,后因没钱吃饭,便滋生到被害人家中盗窃的念头。2016年12月25日15时许,杨某见刘某家大门没有锁,便进入刘某家中实施盗窃,在翻找东西时惊醒正在休息的刘某后,杨某用语言恐吓刘某,未果,便用随身携带的不锈钢小刀去割刘某的颈部,后又用被子捂住刘某头部,见被害人不动弹后便偷走两部手机,刘某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轻伤二级。

由于未成年被害人刘某系在校学生,父母外出打工为生,家中80多岁的爷爷体弱多病,家庭经济本就拮据。刘某在住院期间花费了巨额治疗费用,而杨某未赔偿任何损失,导致这个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刘某的父亲遂向我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案件受理后,我院控申部门及时向公诉部门案件承办人了解情况,因被害人及其家属均在外地,避免让申请人来回奔波,控申部门简化手续程序,通过电话多次联系被害人家属,准确了解其家庭实际困难。在审查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我院及时发放了司法救助金10000元,缓解了刘某家庭的燃眉之急,让其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温暖,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自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推进年”活动以来,我院积极贯彻国家司法救助精神,积极主动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2017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8人,发放救助金11万元,案件办理数居全市第一。